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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光之城

       我的背景音乐前奏很适合谈论吸血鬼这个话题。
       在经历了《科幻世界》无数次轰炸,朋友们数次提及之后,我终于在小妹那儿看见了这套书。借了一本。看了,在之后的一天里又看了第二本,第三本看了一个开头,不过看这第二本和第三本对我来说是一种实在的折磨,全是因为我只在网上找到了一个乱糟糟的译本。Wuthering Heights都没有译出,所有的人名都保留了英文,竟然还有的中文句子旁边还注了英文,打了问号,也不知道是问谁呢。看的我是一头雾水。

       第一本是本校园爱情故事,总得来说还可以,用来怀念一下校园生活还是不错的。

       第二本就让我非常莫名其妙了。分手这段我还可以理解,毕竟人鬼有别。再和别人发展出超越友情的感觉也还对头,符合逻辑。我开始觉得不对味的时候就是小说暗示出雅克布是狼人的时候。喂,就这一个小城,有吸血鬼,一家子,还不够,还有一帮狼人;而且这帮吸血鬼和这帮狼人还都认识一个人;一个吸血鬼和一个狼人都喜欢同一个女生。。。我的大脑还没进水呢。这编造痕迹也太重了吧。下面就越来越奇怪了,正好爱丽丝就看见了贝拉跳崖,正好雅各布不在边上;就算这还算合理,爱德华打电话到贝拉家正好是雅各布接的电话,我认为这明确的就是为了讲故事而出的巧合,后续的结果会成为什么样自然就不难猜测。为了让两人复合,制造出这么多巧合未免就有点看低读者的倾向。

       第三本只看了开头,也不好做什么评价。还得等慢慢看了。
     
     
       安妮·赖斯的《夜访吸血鬼》系列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有故事情节。吸血鬼故事的老祖Dracula不知道为啥总有些遮遮掩掩的味道。还是强力推荐乔治·马丁的《热夜之梦》,更有历史感。
    October 18

    扇贝记

       自从在小宁家吃了扇贝以后,我就对这东西念念不忘。很不幸,小宁的妈妈提及扇贝的时候用到了两个字:要杀。于是我就退缩了。倒不是我具有什么佛教的慈悲心肠之类的,关键是:我很胆小。上次帮我妈打下手处理青椒,掰开了洗净了,该处理青椒把了,一般不少青椒的籽除了白色的都会带些黑色,我一看了看这个也有点黑,就不以为然,正要拿到水龙头下冲洗去籽,手指头已经接触到了“黑色部分”,突然我觉得这个黑色部分好像形状有些奇特,呈盘曲状。然后下一秒钟我已经大叫一声,扔了青椒把就跑出了厨房,坚决要求我妈把这个青椒把扔掉。

       可是扇贝确实很美味,而且小宁妈妈也说了可以让卖的人帮着杀。于是我和妈去京深海鲜市场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买了六只。我们亲眼看着卖的人帮我们处理了。回了家我妈就说你买的你做吧,我心想,反正已经死透了怕什么,不过就是去去鳃洗洗泥沙,于是我就答应了。

       第一个扇贝拿起来的时候我还是打算上手去鳃的。不幸的是就在我上手的时候,中间的白白软软的肉动了一下。我下一个动作就是直接把扇贝扔在了水池里。但我已经夸下了海口,不得不做了。再也不敢上手了,只能用剪刀辅助。半小时以后,我妈说:绣花呐,怎么半小时三只还没弄完?我妈实在等不及,叫我爸来给打下手,我爸先去鳃,这样就死透了,然后我再洗。

       不过吃的时候还是心存了些疑虑,大概的感受就像是看过小学课本上肉乎乎的海参之后我顽强地闭紧了嘴,一口也不肯吃的感觉。怕啊!

    14岁,19岁,26岁

       年龄比我小的人越来越多,现在他们中也有很多人也长大了到了你很难去忽略他们的一个年纪。

       我法语班上有两个小姑娘,都是初中生,14岁左右年纪,有一个还是我的中学校友。两个人个性并不相同,我的小校友非常沉稳,话不多,有相当的语言天赋,有时候喜欢跟我抱怨学校留的作业太多,目前最大的愿望应该是高中直升。跟她在一起我讨论的都是学校的那点事儿,总会让我想起我的高中时代,还有我那些已经结婚生子变成大人的高中同学们。不知道她上高中时是不是还会遇见当年教我的一班老师。

       另一个小姑娘个性更强,她妈妈送她同时在英孚学英语还在学法语,我在感叹她妈妈的宏大理想之余,不得不感叹她家实在是经济实力雄厚。她显然对学校和老师有点看法,最喜欢玩掌上游戏机,我上次问了一句她玩的是不是PSP,结果被她蔑视说PSP不是真正玩家的选择。看来我果然是落伍了啊,哈哈。头一次和她一起上法语课时,我在楼道里看见她,冲她笑了笑,结果过了一会儿她就塞给我一块大白兔奶糖,这点上到底还是像小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我自己的小表妹也是这个年纪,她给我看家庭教师Reborn,动漫周边,还借了我一本暮光之城。很高兴地跟她妈妈说:“我姐跟我的最大共同点就是看动漫。”我跟她一起看动漫的时候哈哈大笑,于是同为80后的表哥不得不对我表达能如此促进和谐的崇敬之情。她算不上是拔尖的学生,可是却很懂得与人相处,非常懂事,也知道关心体谅别人,确实,学习成绩不是判断一个人全部的标准。

       法语课上也有刚上大学也就是19岁这个年纪的同学,很喜欢上课抢着回答问题,也问我说是不是已经工作了,我说工作一年多了,她又问了问年纪,我说26了,她说你那么大了啊。然后我就想起我考上大学那年参加北外一个英语口语班,当时我也很冲,什么都爱抢着答,当时我班上有个25岁的,我想的也是:好老了啊!在当年看来,25岁似乎是个遥不可及的年龄。

       我妈妈朋友的小孩子今年刚上大学,考得不算很好,在某较偏僻的地方读预科。小姑娘比较内向,和同学不是太合得来,又不知道自己应该学些什么,于是短信问我。其实我当年也迷茫过,不过我还是给不出答案。大学最终教会我的就是多数的时候自己的问题只能自己解决,别人对于解决你的问题是帮不上忙的。

      对于她们的生活我欣赏、感叹,同时也反观我自己一路走来留下的那些痕迹,同样也会莞尔一笑。

    September 13

    《四季》

       直到书还给了真正的主人,我才想起来要写点什么。由于我的论文和斯蒂芬·金相关,读了不少他的小说,不过这本《四季》我之前并不知道它的存在,还是因为研究时查阅参考书,才发现斯蒂芬·金还写过这样一本书。四季中的《春 Hope Springs Eternal》因为太著名,估计我一提到,就没有人不知道这个故事了。《刺激1995》(又译《肖申克的救赎》,我始终不知道《刺激1995》是怎么翻译出来的)正是根据这个故事拍摄的电影,该部电影一直位列IMDB推荐的前一百部电影之中。但是由于这部电影拍的太好,我建议有兴趣的人等还是不要考虑去读原著了,小说与电影相比确实是相形见绌了。在整个基调上都是电影更加明快,戏剧冲突更加激烈,更好看。

       第二部《夏Summer of Corruption》,如果你看了斯蒂芬·金的其他小说,如《玫瑰疯狂者》、《宠物墓地》、《它》之类都觉得心理不能承受,我就奉劝你还是跳过这部分为妙。即使在我读过了很多他的恐怖小说之后,我仍然认为这一个故事是最黑暗、最变态、最血腥的。斯蒂芬·金的整个基调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童话式的,也就是说,给人以希望的,然而这部分暗示出来的人性黑暗面实在是让人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第三部《秋Fall from Innocence》是我最喜欢的,成长型故事。其实故事本身可能也并非完全不落窠臼,但至今我还是对这类故事情有独钟,估计没准是跟个人经历有些关系。人总是要经历一些事,即使是黑暗的事、令人失望的事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

       第四部《冬A Winter's Tale》最有意思,大故事套了一个小故事,然而又亦真亦幻让人难辨真假。小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即使拿到现在的中国勇气也相当可嘉,一个女子独自面对人们的偏见和歧视仍然能保持仪态。当然这个故事中的“我”也有一定关系,能够不以世俗的眼光来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或是因为一个人曾经犯过错误而直接对这个人下定论。

       如果你需要希望与智慧,那么看《春》;如果你想了解人性的黑暗面且心理足够坚强,看《夏》;如果你需要重温成长中经历的美好与丑恶,看《秋》;如果你需要勇气和信任,看《冬》。
    September 02

    贵州

       去了趟贵州,我只记住了两件物事:酸汤鱼和黄果树。

       酸汤鱼在我去之前就有同事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要忘记亲自前去品尝,不过好事多磨,真正吃到嘴费了一番功夫。去之前我同事知告诉我说,到某某地方去吃,并没说明路线如何。导游一句未提酸汤鱼,倒是向我们推荐了一通街边小吃。怎奈本人本来就胃弱,实在无胆量尝试(据说当天晚上有人横扫了一整条小吃街)。要找i1984,结果他还放假回家去了。我跟几个同事还没问清楚路线,就被一辆小面包热情的拉上了车,结果司机不知道我们说的地方,我们听不懂贵州话,啊了半天还得下车打的。估计这司机一气之下就开始刻苦钻研普通话了。

       七拐八扭到了地方,人家问说要点什么鱼?拿个菜单上来一看,全都不是北方常吃的鱼类。大眼瞪小眼之后,我们很失策地点了好几条小鱼。扔到锅里一煮就不见了,幸运的捞上来半个身子,倒霉的就捞上来半个头。然后大家心里都别别扭扭的,最后终于有一人说:要不咱再点条大的。众人欢欣鼓舞,闹半天就是谁都不好意思说。大鱼上来,众人哄抢,终于吃出了气氛。

       黄果树瀑布很壮观,不过也可能是壶口瀑布太令人失望让我大大放低了期待值。宽瀑布远景看更为壮观,但是只可远观,主瀑布我们去的时候正好几天没下雨,水不算是最大,不过出太阳也有好处,让我们赶上了一道弯弯的彩虹。而且主瀑布可以从瀑布后面往外面看,好像是水帘洞一般。我给主瀑布照了几张相,回来就有人说可以上挂历了,还真不是我的照相技术有多好,是人家本身条件好长得美。

       总的来说,贵州还是比较穷,贵阳、遵义、安顺都有不少破破烂烂的楼;我们去的一些景点,都有当地的小姑娘,穿着当地的民族服装,靠和游客合影赚些钱贴补家用;一些古镇商业化严重,失去了本身的文化意义,可是商业化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当地确实还希望旅游业兴旺发达,带动经济发展。

       只是不知道一个曾经天真纯朴、不经世事又貌美如花的小姑娘,面对花花绿绿、声色犬马的生活,会作何选择?

    September 01

    哈利波特:我的十年

       看完第六部哈利波特电影的时候,影院的洗手间里有人感慨:想当年我看第一部哈利波特的时候……

       近十年前,我买下了我的头三本哈利波特,在报纸上读到说是新出的,我看了简介,觉得可能挺有意思。其实这个开头非常简单,就好像是你无意中遇到的人,你并不能想象你的生活会同他发生什么关系。更不能想到这个人以后会变得如此有名以至于你身边所有的人都在谈论他。

       我像看我其他许许多多的书一样读了这三本书,然后放下,等待着第四本的出版。第四本在我高考半年前出版了,我边复习边考虑着什么时候才能去买这本书。最终拿到手还是等到了高考之后,考完英语余下的半天,我头一件事就是去书店买了第四本哈利波特,我用一下午就看完了,不过我的心情并没有因此而明快起来,第四本弥漫着黑暗压抑的气氛,实在不能说是令人愉快。
       第五本是我上大学时候出版的,其实我之前已经从网上完整地看了一遍了。至于为什么我会想到要用哈利波特作为毕业论文的题目,我想我自己可能也不大明白。然而我始终怀念那些写毕业论文的日子:去国图借了相关的参考书,几乎是崭新的,国外的理论也没出版多久;复印了参考书,读了参考书,然后以每天四百字左右的速度写作。字数不是问题,我的终稿已经大大超过了所需要的字数,后来这篇论文被当成了给低年级讲论文写作课时候的范文,可能是因为比较有趣味性,同时又有一定的时效性,抄袭也不好抄。当然我自己心里也清楚,大概学术深度还是不够的。不过对我个人来说,我只记得那些在图书馆里温暖阳光透过窗帘缝找到我的桌子上,我不断地写呀写呀,所有的字好像自动从我的笔尖跳出来一样。

       第六本出版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满足于看中文书了,正好我的专业也给我提供了这种便利条件,于是我又很不光彩地支持了一次盗版事业,用报纸包着偷偷地把它带回了家。到了第七本我总算是在第一时间看到了正版,我的几个学生连夜排队买了书,他们看完之后,就很大方地借给了我。

       无论看到第几次,总是有这样一种感动: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总是在他们的世界里生活着,痛苦着,快乐着,战斗着,永远不老,虽然我自己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之久。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年?这样的一部书,因为陪伴着我,和其他许许多多的人度过了他们的十年,与白菜啊,工资啊,绯闻啊,时尚啊都联系在一起,然后就会因此变成一个不朽的童话故事,像其他许许多多的童话故事一样。
    August 03

    南行记之杭州

       如果说上海是脚踩高跟鞋的摩登女郎,杭州就是身着古装的传统美女;如果说上海是鼓点急促的摇滚乐,那么杭州就是浅柔轻慢余音不绝的低低吟唱。

       杭州的整个城市都似乎坐落在一座大花园里,随手拍得的景致,无一不上相。倘若杭州真的是位女子,那么必定是绝代佳人,无论从哪个角度,哪个姿势望去,都令人赏心悦目,赞不绝口。

       我们抵达的时间恰好是工作日,也并非什么特别的节假日。白堤和苏堤上,并没有络绎不绝的人群,反倒是有缓缓而行的老人,骑自行车的情侣;三三两两的行人,使得杭州自然而然地显出一种悠闲的美。

       我们在平湖秋月的小山上,看到了自带暖瓶、喝茶聊天的老人,西泠印社前面对弈的老人,曲院风荷茶座里观景的老人。这似乎给人这样的一种印象:杭州确乎是个养老的好地方。

       你也总能在不经意的小地方,发现文人墨客留下的一些痕迹;即使千百年已经过去,然而我们却依然可以望着这历经千百年的美景,这也可以说是一种神交?又或是是偶然相遇时的唇上的一抹微笑。

       也许在很多地方,除了知名景点之外便再无可游玩之处,同时不得不买票才能入内令人丧失了游玩的兴致。难免有人进入了某知名景点,十分钟便匆匆告退,因为除了脑袋便无他物。

       然而杭州却非常大度,处处是景致,也并未全部将其四周封以铁栅栏,将其束之高阁,或因其阳春白雪而显得孤傲而难以亲近,杭州的景致都很“亲民”。倘若你不愿去游人如织之所,那么自然有别处的小桥流水,亭台楼阁供你发掘,供你欣赏。

       但在离开杭州的最后两天,我仍不免担心,因为我似乎已在杭州市区的繁华商业区中看出了大都市一脸色迷迷的微笑;在商业街的行色匆匆中,看到了荒废的石桌,空空的藤椅,再也无人能有空闲坐下观景、闲聊。
          
       谁知千百年后,杭州又是如何?
       我不愿她在寂寞中等待,然而却无可奈何。
    July 27

    南行记之上海

       到上海,看什么?现代化的终极结果就是所有的大城市似乎长得都差不多。然而我从一个大城市跑到另一个大城市,可不是因为我要比比哪个城市的高楼大厦多。我妈去之前怀念的是几十年前她挑着小扁担的行李和姥姥到上海吃菜饭,结婚时和我爸爸坐船出吴淞口看大海,而对我来说,我期待着看看上海和北京到底有什么不同。

       当然我是不大可能住进弄堂,用着马桶了。然而我期望看到的上海人的生活,似乎也只能影影绰绰地看见一角:在淮海路光明村旁边坐的上海人,南京路商店里的售货员,路上的行人。到上海之前,听说了很多关于上海人的种种,然而我自己去看时,却觉得上海人的生活其实与中国其他大城市的居民并没有多大差别,哭着笑着吵着闹着爱着恨着,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既对其他城市怀有好奇心,也非常热爱自己的城市。也许说到底大家的评论不过是一种笼统的概括,而真实的情况必须要在摘掉有色眼镜之后才能看清楚。

       对我来说,上海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吃饭穿衣都比较讲究,物质生活总的来说还是比北京更丰富,确实不愧是最商业化的大都市。
       大都市都差不多,这是实情。大商场,大品牌,熙熙攘攘的人流、车流。然而小心地观察,还是会发现统一着装下装饰的细微不同,而这正是游览上海的乐趣所在。
    July 05

    图夫航行记

    “规则是游戏的精髓,是游戏的核心所在。只要你愿意遵守规则,它就会赋予小小的竞赛以内在的联系与意义。”——哈维兰·图夫
    June 22

    读苹果园园长转贴有感

       看了苹果园园长长篇大论的转贴之后,第一反应当然是这女主人公真惨。然而转念想了想,就觉得有点不对,错处在于叙述人,也就是我们的女主人公是不是客观,考虑再三后,我认为她并不是很客观,她为了获得大家的同情一直都在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无辜的受害者,鉴于她的读者们听不到其他反驳的声音,就会很容易信以为真,然而真实客观的情况到底如何,却是非常难以断定的。她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受害者,而她的读者根据固有观念和她的暗示做出了道德的评判,这一点在她文章的开头抱怨社会道德败坏就可以看出来了。

       那么,如果除去这篇文章所带的道德色彩,甚至可能是为了博取同情而竖起的道德旗帜,我得到的结论是这样的:我们并不能肯定她所说的婚姻生活美满是不是实情,因为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

       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不赞成她所作出的离婚抉择,相反,我认为这是她所做的最好的事情之一,虽然我的理由与她不尽相同。她所认为的离婚是为了重获尊严。而我认为,她应该离婚是因为紫才是事实上她丈夫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那一部分。无论她的丈夫口头是否承认,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他的行动所表明的事实就是要和紫在一起,而且将来也会在一起。他确如女主人公所说,爱着紫——这是从他行动中看出来的。然而因为或许这样或许那样的原因,我认为,是出于道德层面和对于父母妻子的负疚感,他才不肯承认,也不肯面对自己的真实情感。如果让我从道义的角度批判他,我想要批判的不是他的出轨,而是他害怕做出选择,并且承担相应的后果,继而为了自己的怯懦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其实无论他选择了谁,他的选择都值得尊重。如果他选择紫,那么就是直面了自己的内心;如果他放弃紫而维持原有家庭,并不是说他改过自新了,而是为了道义和责任放弃了自己的感情。

       那么也许有的人要说了,难道你的意思是说人应该为了自己的真实情感而抛弃道义和责任于不顾么?我想这一点不是我们所能评判的,也不应该由我们来评判。任何人都有权利作出自己的选择,无论是选择追寻自己的真正感情,还是为了已经存在的家庭放弃可能出轨的感情。这两者究竟孰是孰非,并无定论。

       是徐志摩幸福?还是林徽因幸福?这不过是你我个人的判断罢了。
    May 30

    《两小无猜》Jeux d'enfants

       法国电影太难懂了,我看完了不得不到豆瓣又找了十来篇影评看了,才算是明白点了。豆瓣上的影评旗帜鲜明地分成了两派:一派大骂这电影是垃圾,为了爱情就糟蹋生活,毁灭一切云云;另一派大唱赞歌,赞扬这电影如此浪漫,是他们看过的最好的电影。

       斗争如此激烈,让我觉得非常有趣。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我对这电影并无特殊的好恶。这电影的译名对我形成了巨大的误导,让我在没看之前完全以为这是一部浪漫的爱情喜剧(可见我的欣赏水平还处于低俗的阶段),看完以后我只能建议把这部电影名改为《儿戏》,才不会蒙骗没有看过这部电影的普通大众。

       如果生活是游戏,你能游戏到什么地步?
       对朱利安和索菲来说,一切的开始不过是孩童之间的游戏,用互相挑战“敢不敢?”来忘却生活中的那些痛苦与不幸,对于不幸的童年来说,这游戏本身就代表了勇气。然而长大之后,本来两小无猜的游戏变成了互相之间的爱情试探——你究竟能为我做到什么?为我去勾引别人?为我放弃考试?甚至是为我放弃婚姻?为我站在铁轨上直至火车呼啸而过?一切都是为了完成游戏,完成约定,生活只剩下了游戏本身,而其他的东西都已经不重要了,即使是互相伤害,即使是彼此毁掉彼此的生活。如果说他们想要得到的答案其实就是对方究竟有多重要的话,那么其实他们自己最后大概也忘记了游戏本来的目的。由于对方太重要,由于太怕受到伤害,即使可以牺牲其他的一切,然而只有那三个字却是不能说出口的。一旦说出口,游戏也就结束了,证明的必要已经没有了,如此一来,他们的生活本身已经变成了“敢不敢”的游戏。

       或许也可以说,这两人最后挑战的不是对方,而是爱情本身,看看爱情这种游戏的规则——为了爱能做到什么地步,或者说,为了爱,能相互恨到什么地步——当然这本身就是个悖论。最后他们也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答案。然而我的读者们,你们呢?你们有勇气敢于作出这种挑战吗?

       我是不敢的。
       对于我来说,游戏之所以成为游戏,正是因为有其规则存在。无论是打破规则或者是挑战规则,任何以非法手段来对抗规则,唯一的结果就是游戏的完结。从某种角度来说,规则即是游戏本身。对于规则,我心存敬畏。

       这是一部好电影,因为它让我写了这么多废话。
    May 29

    自怨自艾

       我的小同事刚结婚,每天必谈的话题是房子和生计,每天无论饭前或是饭后必定会说的一句话是:这生活真是太无聊了。

       我一开始时常常担心我日后的生活是不是也会变成像她一样。再后来就发现很多人自己把自己当成受害者,深陷痛苦中不能自拔,搞不好还乐在其中,受害者是他们乐意扮演的角色,如果有人非要无聊到和他们争抢谁是全天下最痛苦的人这一头衔,估计会引发一场世界大战。

       刻意渲染的不幸从我还没毕业的时候就充满了我的耳朵,直到今天:“我找不到工作是因为我是外地的,我是女生”;“你们上学那时候多容易,现在的小孩子压力大,想上中学都得四处考试”;“每月好几千的房贷一交,日子就没法过了,你们还不是每家都有两三套房子,哪儿能明白我们的痛苦”。

       说来说去其实总而言之事事到他们这里都是最困难最痛苦的,到别人的时候都是轻而易举的就解决了。
       实际上这些话只有两个作用:第一,告诉自己所有的问题都是外部原因造成的,自己得不到幸福(觉得痛苦)是理所应当的;第二,抬高别人,别人跟自己之间的差距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是不可跨越的。

       当然并不是说我就浪漫到看不到生活有麻烦的一面,可是基本上一个人活着,各种各样的麻烦是不可避免的;谁也不比谁麻烦少多少,只不过是有的人乐观,有的人悲观罢了;只要你不打算跳楼,就得想办法解决问题,跟谁抱怨也不能让你的问题变得容易些。再说得难听些,如果你一个人一定想要在地狱里受煎熬,那么别人不一定感兴趣想要知道你所在的地狱是个什么样子。
    May 11

    精致女人

       我脑袋里一直盘旋着的其实是个英文词:delicate,上述这类女人是稀有动物,然而在人群中往往你一眼就能把她们认出来。她们的着装打扮,她们养的小植物,她们精心打理过的头发,她们带的小饰物,她们做的饭,甚至是她们的小孩子都有与众不同之处。如果你还是不明白我说的是哪一种人,看看绝望的主妇里的Bree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能达到精致这一标准的,不过你只要看看所有市面上的时尚服装、厨艺家居类杂志,就会知道有多少女人梦寐以求能达到这一标准,不幸的是,大部分人无论做了多少努力,水平都只能维持在“过得去”这一档上。“精致”同其他许许多多的才能,比方说理解力,创造力,动手能力一样,虽然可以依靠后天培养,然而最高级别的却不是培养出来的,而是天生的。这种能力和一个女人是不是小女人或者是不是讨人喜欢完全是两码事。

       当我的目光再次被小同事养的小盆的极其可爱的观音莲吸引住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她正是可以归为“精致”那一类的女生。

       我妈妈也属于这一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一看到Bree就觉得她的某些方面好像似曾相识。虽然我在很小的时候一直都以为别人的妈妈也和我的妈妈一样。直到我去过别人家吃过饭才明白有的妈妈做饭可能比食堂做的还难吃;也并不是所有的妈妈都能在各种场合打扮得体,或者都能把自己的小孩子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

       当然“精致”不是不需要付出代价,和其他许许多多的天赋一样,精致也是双刃剑。如果人生是养成游戏,一个精致的女人就是最大的赢家;可是毕竟不同的女人对生活有着不同的理解,一个精致的女人可能在打理生活上极其出色,然而也许会为物所困,忘记生活的最终目的,看不见生活的本来面目。
        所以,如果你成不了一个精致女人而你的身边恰巧又有一个精致女人,你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学会欣赏她。

    May 04

    普特

       普特这个词在我耳边回荡着,听起来既遥远又陌生。邮箱里竟然会接二连三地收到普特发来的信件通知我有多长时间没有登陆了,这似乎不是普特的风格。

       第一次登陆普特应该是刚上大学不久的时候,那时候坛子还很流行。不过我找到普特不是因为它是个坛子,而是因为它是英语坛子。本来是为了练习英语听力,最后其实是常常灌水。

       参加几次坛子活动,说英语。认识了不少网友,发表过几篇文章,也替别人改文章。从灌水到当斑竹。其实之前的事就是这么简单。
       然后就发现了牛人。不记得第一篇看到的文章是不是Terryzen的,也有可能是noxorc或者Hope的,甚至是bluedevil的,再后来i1984和远岚加入,大家合伙搞了个介绍英美文化的项目。然而项目太大半途流产,连我自己做的圣经故事都没能完全持续下去。版务坛子有争执,我每次看见了都装没看见,然而我装没看见也没用,大家还是作鸟兽散。虽然后来我也去得少了,还是愿意去文化版歇个脚,坐个沙发,了解下一帮人的近况。

       终于连文化版也没有了。那么既然看了伤心,就不如不看了。甚至连坛子都很少逛了。
       现在回想起来,并不觉得后悔。一段时间之中的一种生活经历,经历过了,我那时的生活因着普特而丰富了不少;然而再回去,却也是不可能了,我也不是当时的我了。
    April 28

    负责

       打一上大学开始,写作的题目就有:你觉得大学和中学有什么不同?当然这问题还有很多变化的版本,中文的英文的,变着法问你。不过总而言之,到大学毕业的时候,这个题目我已经写了三四遍再也不想再碰了。

       对这个题目我当时的回答都是:上了大学之后我更加独立了。其实我当时心里头并没觉得有多大的改变,我在和同屋相处、还有应付学习上都没出太大的问题——一句话,其实我的生活和中学差别不大。当然作文归作文,必要的时候我还总是振臂高呼口号。

       其实毕业之前我的生活已经出了问题,只不过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工作了一年之后,我发现。其实我并没有真正长大,在我自以为已经长大的时候。

       即使我经济独立,即使我看似有效的安排了空余时间,即使我有的时候已经需要对别的人负责,然而,我其实还并没有做到完全对自己负责,也就是真正的长大。

       我加班之后回家常有妈妈做好饭等着;课余时间我学法语,然而完全依赖老师;真正有空余时间的时候我会把时间闲散的浪费掉,然后又觉得可惜;虽然我知道要爱护身体,然而我还是常常熬到很晚,或者是在眼睛很疲劳的情况下看上一天的美剧。

       以上的情形只说明了一个问题:我的生活是靠外力支持着,撤掉哪一个外力就会倒塌下来,乱成一团。虽然这一事实已经用三年的惨痛经验得到了证实,然而我却还是不大愿意承认。那些我应该自己负责的事,我其实并没有真正负起责任。最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学习,即使我已经当了近二十年的学生,我还是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学会某一门知识。我需要有人鞭策,老师像填鸭一样把知识填到嘴里,然后我连嚼也不嚼囫囵吞枣地咽下去。然而老师也渐渐扶不住我的重量,而我自己则内心空洞立脚不稳。我所希望的充实感因为缺乏对自己负责的行动转而形成了一片越来越大的空洞,蚕食着我自己。

       如果再来一次上山下乡,我能像爸爸一样白天干完活晚上别人打牌时坚持学习吗?或者我能像妈妈白天到医院照顾姥爷外加给全家做饭自己在最炎热的中午复习准备高考吗?

       我无言以对。真的是该长大了。
    April 19

    大厦里的生态环境

       不知道古人是不是很羡慕那种冬天温暖,夏天凉爽的日子。而现代人,比方说我,就生活在这么一座大厦里,确切地说,不仅仅是冬暖夏凉,基本上是季节错乱。春天,我们过夏天;夏天我们过冬天;秋天我们过春天,诸如此类。有的时候早上是冬天,下午就成了夏天。

       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下雪,都只能从天顶的玻璃上透出的光线来判断。我们都好像是温室里的大棚植物了。我曾经数次走进大厦和大厦旁边的大厦,都被大厅里的植物迷惑了,屡次都欢呼雀跃奔过去:“快看!竹子!花!”然而走到近旁,却发现假冒的绿色掩盖了死气沉沉,它们的叶子不会迎风摇曳,沙沙作响;它们的脚下没有小虫鸣叫,蚯蚓翻起的泥土。伸手去摸,不是生命的温度,而是布料的柔和了。

       无数的南郭先生中间也会掺杂着一两棵真正的营养不良面黄肌瘦的植物,大片叶子的中间带着黄斑,边缘带着缺口;我常常诧异在大厦这种一尘不染毫无生物的环境中为什么一株植物会显出这样的病态。不过在这样一座大厦里对这种疾病的治疗方法也很简单:把所有不好看的叶子都摘除。上周有一株植物就经历了一次这样的手术,之后的感觉就好像其他的植物都很正常,只有它剪了寸头,幸好还没有剃秃。

       我总是怀疑生活在这样一座大厦里的人也总会忘记了什么是自然的环境。大家似乎都害怕从沙漠夜间到沙漠午间的突然转变,而且既然沙漠发生这样变化的直接原因是日照,那么自然要挡掉日照。然后我总是感觉好像在一间地下室或者防空洞里工作了。然而显然大家不都是这样的看法。沙漠里的太阳是很毒的,即使是两个帘子透出的一线光亮也是可能把人晒伤的。地下室也还是不够的,可能罐头盒更好一点。

       也许过不了多久我就像那棵植物一样因为缺乏阳光空气风还有水而变得面黄肌瘦了,那时候我也许会剪个短发,和那棵植物一样哀叹一下自己曾经拥有的叶子。
    April 07

    登山及其引出的怪念头

       清明节去爬了趟山,结果两天之后的今天,还是不得不扶着墙上下楼。

       爬山的时候后面是一个不认识的队友,下山的时候一直抱怨不想再走了。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的说,那就留下呗,我们走了。

       扪心自问为什么喜欢爬山这种费力的活动。为了锻炼脚力?很显然我的脚趾头和鞋子都付出了代价,现在的旅游鞋见到了大自然就激动地想表达,它非要张口我也没办法。为了亲近大自然?这话倒也不假,只要伸手一抓身边的东西,下边一句准定是:扎死我了!更惊险的一次刚抓住树枝人家就很配合地应声折了。鞋底在小草上打滑,树枝全来抢我的帽子。为了接受点日照补补钙?那为什么众人还是配备了帽子墨镜甚至还有人用毛巾把脸都遮上?为了交到更多的朋友?我更喜欢山中的鸟鸣,而不是同行登山者背包里絮絮叨叨唱个没完的流行歌曲。

       或许只是为了掩藏在草丛中的一朵小花,或是半山腰时瞥见的一抹蓝天,遍野山花;登至山顶的自豪感,路上连滚带爬的狼狈与挑战;又或是同伴伸出的手?黑暗之中在蜿蜒山路上前行的孤寂,满天星斗的淡定?

       我不知道。或许只是多余的精力需要被引导到合适的地方去,以免伤及自身。我不抱怨,我微笑,只是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那些小小的幸福以及所有伴随的麻烦。

       然而这样我就比那个抱怨的家伙好吗?如果不是我做的选择呢?如果没有山可爬,只有两点间的一线呢?

       我会像一只瓢虫从这头爬到那头再爬回来,然后再爬回去吗?
       我会不会从线上掉下去呢。
    March 29

    《终极美味》

       我对这本书一直念念不忘:Une Gourmandise,作者Muriel Barbery,虽然这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我的本性。一个人的一生都交错在这一顿和下一顿的美食之间,而最终所寻找的却仍然仍然是那唯一的味道。

       我妈妈是个很讲究吃喝的人,我家每星期都要大包小包地往回买吃的,蔬菜和水果决不会是一两种,大米小米绿豆薏米干果,各种鱼类肉类,无论是半成品的还是完全需要自己处理的,夏天有凉糕冬天有咸肉。别家为下一顿应该吃什么发愁的时候,我妈妈总是能变魔术一样端上四五个菜上桌。

       妈妈的观念里,吃饭代表了一种绝对的生活品质,甚至是个人的品位。我也同意这一点,一顿好饭,可以让人心情愉悦,而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甚至能成为生活里唯一的乐趣。小的时候看一本《少年文艺》,好像是一个孩子写他的祖母,在学农的时候去看他们,工宣队来检查,食堂里缺乏食材的条件下,用洋葱头和蘑菇根给他们做了一顿饭:“这顿饭吃起来竟是那样的香软肥糯,配上用蘑菇根和葱花烧出来的清汤,这一餐饭吃得我们全班同学眉飞色舞,几个男生饭盛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大铁锅里的饭颗粒无剩。”

       在困难年代里做出可口的饭是一种精神,一种不向艰苦生活低头的勇气。
       而在和平富足的年代里,美食本身就是生活。

       如《终极美味》里表达的,每种食物都伴随着一种记忆,不同的生活,甚至是不同的文化。所有的日子都浓缩在了不同的食物之间。一顿饭,一个人,一生。
    March 22

    不是闲死就是忙死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喜欢闲死呢?还是喜欢忙死?我肯定是无言以对。因为这问题基本上类同于:你是喜欢精神折磨呢还是肉体折磨?左边是陷阱,右边也是陷阱,你不愿意跳也是白搭,会有人一脚把你踢下去。

       我的工作有一定的周期性,一般节前后最忙,那时候天天加班是肯定的,晚饭能几点吃上都难说。闲的时候也见过两三次了,目前最惨的一次我有整整两天没案子。

       总会有人说那你想开点呗,忙的时候赚钱,闲的时候休息多好。

       可是忙的时候,身体长期疲劳,只想休息,哪怕是一天也好,所有的个人自由时间都被剥夺了,生活只剩下工作一件事,从白到黑,没日没夜;而闲下来的时候,很多自我否定及黑暗面的想法都会像杂草一样从生:如果别的人还有案子,为什么我这里没有案子了?是不是我做的不够好,我做得不够快?这时候基本看谁都不顺眼。

       其实我的要求不高,最好是来的东西不多不少,上班时不偷懒,下班的时候也干完了。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幻想,而现实却永远不会是那样的。
       有几个朋友已经经历过了由待业再到重新工作,新工作晚上和周末都要加班的日子。我不知道如果是我是否能承受那样的日子,从一个极端直接就奔向了另一个极端。从赤道搬家到北极,身体不能承受;而痛苦的精神则更难舒缓。